巧立名目也是腐败
某工厂要建一座豪华、阔气的现代化办公大楼,但此项工程属于规定不能上马的项目,于是有人灵机一动,堂而皇之的申报为“职工俱乐部”。那“理由”也是很充分的──“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招也真灵,此“项目”一立,上级很快就批下来。最后生米煮成了熟饭,也就不了了之。
当然“巧立名目”关键不是一个“巧”字。稍加留意就会注意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巧立名目”的事情屡见不鲜,屡禁不绝,买人参、燕窝高级之类的补品,发票开成一般中药。开会出差时游览吃喝费用不好报销,回来就说“学习取经”“社会调查”,吃的钱打入“会务费”,门票加进成旅馆 费,不就好解决了,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厂矿、企业干部趁秋高气爽,风和日丽之时出国游览一通。于是,他们就打着“出国考察”的旗号,心安理得地在国外名山胜景中玩过愉快。年底,有的厂家在街上买一些纪念品之类东西给用户或主管部门的领导送礼,开发票时美其名目办公用品,领导能做的事,职工也学得了乖,也都钻企业的空子,有个汽车司机出差,到旅馆吃喝玩乐,玩女人的钱,开发票时就开成压死母猪一头。如此这样,财务部门自然也难以挑剔了,实惠便轻而易举的“巧取”了。
堵了这道口,他可另开一条缝,断了这条路,他可另找一条道。对某些人来说:“旱路走不通走水路,石头不转磨子转”。他们不爱在工作上动脑筋,不愿在事业上下功夫,却费尽心机在“钻尖取巧”上想门子,找路子,企业资财便在“巧立名目”中流失了。“巧立名目”便也变成了腐败的“名正言顺”。
举办各种正常的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提高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本无可非议。然而时下,在一些地方都兴起一股办班热。本是职能范围内应做的无偿工作,都以举办有价的培训班,研讨会的名义进行,动辄就是三、五天,发一两本薄薄的小册子,收费少则百元,多则几百元。而名目繁多的高价旅游会议更是令人不可思议。笔者曾收到过一份参观广州展销会的邀请通知,三天会议,仅住宿、纪念品、会务资料等费用就需交经费1500元,再加上往来机(车)票及其它费用,不少于3000元。细看那些通知,召开此类会议,一般都挂着某些名人讲学的头衔。邀请对象大多是企业领导和机关领导,地点都选择在季节适宜的旅游胜地,并以出国考察,参观名胜,赠纪念品,发权威认可的论文证书为诱饵。而恰恰这些形式,都迎合了某些负责人的心理,有了这张“护身符”,他可以“名正言顺”、心安理得的随机“考察”、游山玩水。
俗话说;“玩物丧志”。不管什么人,参加这样的“活动”一多,心就自然会“玩野”,哪还有什么心思工作呢?还有什么精力顾及他人的苦乐!
笔者认为,“巧立名目”浪费国家资财的作法及借各种“会议”等各目而游山玩水、满足私欲的做法,也是一种腐败的表现。希望各级党委对此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加强对各种“巧立名目”的管理及各类“协会”、“研究会”的管理,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对“巧立名目”的人,对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各种“班”和“会”及时“曝光”,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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