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新闻]武陵源区: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陈佐 阅读:4245 2015-09-08 22:05:10 评论:0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现将武陵源区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原局长李克俭、报账员赵雅晖(副主任科员)设立“小金库”、挥霍浪费、贪污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3月期间,李克俭、赵雅晖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列支出及向下属单位多拨款项的方法,收取返还资金共计326958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发放福利、请客送礼、个人消费等开支;2013年下半年,李克俭、赵雅晖采用虚报支出的方法,骗取本单位资金,共同贪污50000元。2014年4月2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李克俭、赵雅晖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6月16日,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李克俭、赵雅晖行政撤职处分。
2. 武陵源区环卫中心主任吴贤福违反财经纪律、玩忽职守问题。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吴贤福授意单位报账员赵琼(另案处理)用单位资金办理加油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并用加油卡送礼,违规支出资金255878.66元;同时对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给单位造成了较大损失。2015年7月2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吴贤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 武陵源区中湖乡青龙垭村主任张长青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2012年上半年,张长青在担任青龙垭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期间,擅自决定进行“隧洞大坝和草儿潭大坝平板桥”、“桃花溪草儿潭大坝加固”两项工程的建设,并自己直接承包该两项工程,工程款全部在村级财务上报账。2015年6月9日,区纪委对张长青予以党纪立案,2015年8月2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长青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突出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惩治基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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