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很多年,笔者发现,近些年来,农村中小学教师在为农村推广普通话、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许多小学教师没有接受严格的系统训练,教师队伍老龄化,加之受外来文化和当地语言文字氛围的影响,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语言文字规范存在的问题
1.个别教师和部分工作人员语言规范意识淡薄,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教师和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公开场合不说普通话,反而认为说方言比较好,没有数典忘祖;个别教师和部分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的普通话不标准,怕发错音让学生耻笑,有损自己的威信和形象,所以在大会小会、公开场合甚至上课不讲普通话。从这些情况来看,个别教师和部分工作人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还是认识不足,只停留在做表面文章。
2.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够,缺乏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学校虽然对语言文字工作有相应的计划安排、条例要求,但仍然是以宣传、教育为主,缺乏经常性检查和监督。如对语言文字应用状况缺乏定期检查,不能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许多教师普通话测试达标之后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在普通话使用方面,非到上课不得已时才说普通话,这就造成了许多教师普通话达标后水平又下降。在文字规范方面,也是草书式的简化字频频出现。这样看来显然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力度是不够的。
3.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教师虽有很高的创建热情,但常感驾驭语言文字工作能力不足。有写别字、繁体字、音同字等等。
4.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普通话和规范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聘用、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作为学生行为规范和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的力度不够。
造成农村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偏低,原因有二:一是有些教师对国家现阶段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学习得不够;二是有些教师文化底蕴不深,整体语文素养不高。怎样才能提高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素质呢?笔者建议:
一、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教学用语用字”。这两句话告诉我们,人民教师应当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为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当好表率,做出榜样。
二、执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各项规定
1.汉字规范使用的依据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2.标点符号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3.出版物上数字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4.使用汉语拼音,应当遵守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并符合1996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5.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依照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1985年12月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三、养成学习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
一是案头备有字典、词典,读书备课批改写材料时,遇见不熟悉或拿不准的字词随手查一查,以免出现错误。二是经常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从大众传播媒介中学习普通话和规范字。三是订阅有关的报刊,如《咬文嚼字》就是一本以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为办刊宗旨的杂志,值得一读。
四、全面普及普通话教学
首先在农村小学也要普及普通话教学。很多教师自己普通话都不规范,特别是长期任教数学科的老师本身汉语拼音基础较差,发音就不如长期任教语文课的老师。建议这样的老师换教几年语文科,否则也达不到真正的普通话教学,说不定会让自己的学生笑话。长期任教高年级课程的老师也应该下去教教低年级课程,否则也难走进新课程。
五、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学
小学教师不但要做到能上能下、能文能武,还应该做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学,不要只是为了要语文、数学成绩而把品德、班会、体育等课程变为语文、数学和自习课。学校应常常开展与普通话有关的各种活动。如各年级举行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角色表演比赛。学校在紧抓教师使用普通话教学的同时,应加强学生写字教学。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地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它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写字可以陶冶学生情感,培养审美能力,增进学识修养。利用每周的写字时间,强化写字的姿势,书写认真仔细。培养学生遇到问题随时查字词典的良好习惯。
六、校园内应杜绝方言
教师不但要在课堂普及普通话教学,课间、课外时间与学生交流都应该用普通话,不能与学生用地方言甚至土方言交流。教师自身的语言文字要规范,在学生面前不能随便乱说话,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注意树立形象。言谈启齿要文明,板书要工整,用词要得当,批评语气要委婉。赞扬要富有创造性和激励性。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将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更上一层楼。
(作者系张家界澧滨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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