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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白族历史文化概说

陈佐 陈佐 2014年06月14日 白族研究 我要评论(0人讨论)点我,加微信关注 5179次浏览

一、族源历史

桑植白族原籍云南大理,自称“白子”、“白尼”。据历史文献记载,公元前2世纪时,云南大理地区居住着许多民族部落,统称为“昆明人”。《史记·西南夷列传》中也这样记载:“西自桐师以东,北至榆,名为‘隽’、‘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君长,地方可数千里。”这说明作为白族先民的“昆明族”主要分布在云南西部和中部一带。三国及两晋以后,他们被称为“叟”或“爨”。唐宋两代,又被称为“白蛮”、“河蛮”、“下方夷”。故樊绰《蛮书》云:“河蛮,本西洱河人,今呼为河蛮。故地当六诏皆在,而河蛮自固洱河城邑。”到元及明清时,昆明人则又被称为“白人”、“僰人”、“民家”。释同揆在其《洱海丛谈》中说:“僰人至明初内附,其人姓李姓杨,谓之民家……皆操蛮语。”《大理县志》也载:“明初削平段氏总管,遇中土大姓实云南,而吴越间汉族来者纷纭踵接,于是呼土蓍曰‘民家’。”再据《桑植县志》同治版载云:“县故有五民:曰军籍、民籍、客籍、土籍、苗籍”。其中“民籍”即“民家”,就是现在桑植境内的白族。白族作为“民家”的统一族称。是在195611月人民政府根据广大白族人的意愿才正式确定的。

再查《元史》,南宋淳祐十一年(1251年),蒙古大汗窝阔台死,其侄蒙哥嗣汗位,为完成蒙古统一全国大业,遣将大规模进攻南宋。蒙哥之弟忽必烈和大将兀良合带统兵二十万,经六盘山统道甘肃、青海、四川渡过金沙江,兵分三路直取云南段氏大理国政权。宝祐元年(1253年),忽必烈军灭大理国,并继续利用大理王段氏充当向导和先锋,征服其他未降服的部落后,设云南行省,置大理路。宝祐二年(1254年),忽必烈被蒙哥召回都城哈尔和林休养,留大将兀良合带镇守云南。

宝祐六年(1258年),蒙古军进一步采用大包围战略,兵分三路对南宋发动全面的军事进攻。蒙哥汗御驾率主力军出六盘山攻四川;皇弟忽必烈挥师南下,经河北、河南渡淮攻鄂州;命兀良合带率西路蒙军出云南,下交趾,取广西,攻潭州,占岳阳。约定明年正月,三路军马会师鄂州,顺江而下,直取南宋首都临安,达到统一全国的目的。兀良合带获令后,鉴于蒙军仅有万余,既要分一部分留守,出征兵力相对减少,于是即在大理路招募一支以白族为主的两万多人的“爨僰军”(简化称“寸白军”)补充兵力,并责由大理国王段兴智的叔父段福率领,随蒙军出征,进取交趾。宋宝祐末(1259年)忽必烈将兵出光山,渡淮,入大胜关,直抵黄陂,即将战果遣卒知会西路蒙军。一面则令大将木鲁花赤、张文谦、董文炳鼓棹艨艟为前锋,自己督殿军,三道水陆并进,宋军望风股慄。次日忽必烈全师渡过长江,直破临江(今江西新余、新干、峡江、清江一带),入瑞州(今江西高安市),合军围鄂州(今武汉市武昌)。南宋朝廷大震,密遣使诣蒙古营,请求称臣纳币。此时,适值北路蒙军攻四川合州,经年不下,损兵折将,蒙哥大汗郁怒成疾,终命于钓鱼山,左右运尸北返,合州解围。忽必烈以国遭大丧,神器无主,遂度势与宋使宋京定议,令纳江北地及岁奉银绢各二十万,乃退兵北旋继承汗位。

西路蒙军及寸白军,此时已从广西直取衡州、围潭州(今长沙)兀良合带得悉蒙哥大汗殉难及议和情事,亟挥师而东。及至鄂州,闻忽必烈已返上都,乃令蒙军沿长江南岸布防,寸白军即驻防临江、瑞州,并指由官佐王朋凯接收高安县宰。一切安排就绪,兀良合带自己遂亦北归,由于王室内部倾轧,兀良合带回到上都后,却不为忽必烈重用,于宋景宗二年(1261年),且命令兀良合带所统领的蒙军及段福的寸白军全部遣散。当时,四川、贵州尚属南宋疆域,交通阻碍,大部分寸白军冲破种种阻难,陆续返回云南大理路,有少部分因故流落长江流域,特别是以江西北部七郡为最多。

桑植白族的始迁祖王朋凯、谷均万、熊尚字(有庆)及钟千一的祖父钟贤、父亲钟必富、叔父钟必贵等被征服役于寸白军。寸白军遣散时,他们一齐流落江西,钟贤年纪最大,定居宁州(今修水)羊武乡;王朋凯年纪次之,时已奉派接收高安县宰,家瑞州市高安土桥;谷均万年纪又次之,遣散时属寸白军校尉,定居吉安吉水大栗树,后来,钟千一也徒居于此,谷钟两家竟结成了姻亲。熊尚字,亦属寸白军之后,住江西丰城县枫树湾,公元1274年,元世祖大举攻宋。至元16年(1297年),消灭南宋残存力量,完成了统一。蒙古贵族对全国行政、军事、经济实行严密监控,采用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把各族人民划分为四等,分而治之。特别是把南方汉人和其他各族人民划为最下等的第四等。量刑上规定:蒙古人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判流放充军,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则要抵命。经济上也规定:政府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1/3,汉人南方人全取。南方各族人民受不了这种不平等的压迫,终于在元成宗元贞、大德年间(1295年-1297年)爆发了赣州刘六十私立名号,聚众数万反元。元廷遣大军镇压,在兴国大肆屠戮吏民。大约在此时,王朋凯、钟千一、谷均万等为避兵燹之灾,一道带妻携子,结伴离家逃难。。同时,他们还裹合了当年未回故里的寸白军的后人熊、李、高、杨、孔、张、施、车、于、姚、马、段等姓白子白尼,“溯长江、渡洞庭”、漫津澧、步慈阳、登天门、赋赤松来到武陵腹地,分别觅址慈利十四、十五、十六都的皇冠塔、芙蓉桥、马合口、麦地坪一带。当时,这里均属土司主宰管辖区,居户稀疏,荒山旷野,草木畅茂。他们乐其风土,插草为标,指手为界,錾岩为志,成为民族生存地的一种历史性选择。故至今还谚传着:“王家覆锅岩,谷家錾字岩、钟家狮子岩、熊家鱼耳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民族政策愈加深入人心。由于广大民家人的迫切要求,省、州、县指派专案组反复调查考证,认为民族特点鲜明,民族意识浓厚,经逐级呈报,终得国家民委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于1984627日以《湘政办[1984249号》文件,正式确认桑植民家人为白族。同时,还拨款七万元,作为成立芙蓉桥、马合口、麦地坪、洪家关、刘家坪、瑞塔铺、走马坪等七个白族乡的活动经费。至此,远离云南大理故土的桑植民家人,终于在700多年后寻到自己的“根”,明确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二、民族文化

1、文化模式

桑植白族,七百余年前,因故迁入县境,长期与此间汉族、土家族、苗族杂居,却仍然保持着本民族的文化特点。

初来,王姓落定“覆锅岩”,钟姓落“狮子岩”、谷姓落实“錾字岩”,熊姓落定“鱼耳岩”。这些地方,当时分别受土司麻寮所、茅岗司管辖。武陵山系的中支延伸其域,构成前、中、后大致平行的三溶(庸)分脉:后庸脉起自南岔,与下木峡,牛角尖、观音山、天子园、车耳界联成一系;中庸脉起自杨旗山,与四望山、草镰界、九十九尖、么寨、平头界联成一系;前庸起自西界,与凉风界、高峰、袁家界、茅花界、双龙山联成一系。这三系山脉中,有酉河、泉河、浣水及若干溪涧贯流,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方圆几十里,冲峪交错,岗阜周抱,土质肥沃,潮沙泥层浓厚,全具潴育型水稻土。这里拥有丰富的生物群落,林木被野,草莽畅茂。走兽有熊、豕、鹿、麂、豺、狼、虎、豹成群作队,或若其性:飞禽有雀类、竹鸡、白雉、斑鸠、野鸡、锦鸡、凤凰、上宿鸡、土香鸡、玍玍鸡、取之不尽;水鲜有双鳞、石鲫、龟鳖、重蜃、大鲵、文鱼、金花鱼、虾、蟹,一网盈笱。这样复杂的地形、土壤、气候和水文,以及自然生存环境,对于开辟生活并进而对于经验思维是十分有利的。然而土民“叉木架屋,编梗为墙”,不识文字,不知“甲子”。砍畲挖地,不分界至。春来采茶,夏则“火种”,秋时取岩蜂、黄蜡,冬则入山采药、剥棕。常时以挖葛打蕨为食。土司“所”、“隘”,各有舍把旗丁,官不支薪,军不给粮。“以本地之产膳‘所’、‘隘’,军丁专以刀耕火耕”,“所植唯秋粟、龙爪谷而己”,赋税则有“秋粮”,对土民征纳苛刻。民女出嫁,土司则行“初夜权”。白族先民既迁其地,颇感“别有天地”。为求生存、求发展,只好“重土安迁”。选宅基,建家园,开溶田,辟荒地,长养子孙。最先从事水稻栽培型农耕,逐渐向混合型农耕发展,独立成型。桑植农业文化的比重,从此与时俱进,旱地、水田齐开,并不断完善农耕技术,整田、开渠、作坝、畜耕,生产工具有犁、耙、锄、镰刀、扳斗、链枷与汉区使用的工具完全一致。沿溪河岸尽修雷公车(受水流冲击自动旋转的一种竹筒水车,又称筒车)灌溉。平坝以植水稻为首,品种有“大理粘”(讳称大叶粘)、麻粘、川粘、糯稻。山坡地种植包谷、红薯、小米、高粱、豆类、荞麦等。经济作物有苎麻、棉花、花生以及油桐、乌桕、油茶、生漆、茶叶等,尤其是桐油、乌桕十分注重发展。整个农事活动,一直遵循太阴历周期,24节气周期,与汉区大致相同。

农业生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周而复始,富有节奏,形成了循环而又稳定的循序,常年在固定的土地上劳作。一个个聚落,世代安居。社会历史迭变,它们却岿然盘踞,表现其民族极大的凝聚性。“重土安迁”,讲求和平,团结友爱,反对暴戾,形成了白族人民思想中的精神支柱。

农业生产要务实、勤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它形成白族人民吃苦耐劳的品格,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形成强烈的本位文化,只讲究实际实用,不作没有直接实用价值的玄想。

桑植白族既是谷、王、钟、熊、刘、李、赵、段等姓人氏的民族共同体,其社会结构颇也带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家庭制度的弊害,这自然是接受了汉族伦理型文化的结果。其结构的实质是家族本位。而家族本位正是产生“宗法”制度的温床。所谓“宗法”,就是分别嫡庶,区分尊卑、长幼。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其支配地位“以嫡不以贤”,嫡庶权利也绝不同等。家庭或家族既是生产单位——一家人同在一处土地上或作坊中劳动;又是宗教活动单位,一起祭拜祭祀共同的本主神灵;也是教育单位——青少年子弟的教育都在家庭或家族所办的学塾中就学,“学优则奖谷”。这种文化具有浓烈的伦理色彩,形成民族共同心理,对本民族的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极著关切和维护。

桑植白族在宜于农耕的新环境中,既保留古老的高原民族农业文化的原态,心态文化和制度文化又与中华文化总体保持了一致性。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即古代哲学,它深刻影响并建构了白族子孙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蒙古族入主中原后,同样把“儒学”定为“国是”。从朝廷考试制度到州县学校的教学,一律以程、朱对孔、孟理论的注释为准,把朱熹的《四书集注》称为“圣经章句”。在元代,桑植白族第三代人中,就已经有进士1人,贡生2人,文庠3人。明代设置更为完备的科举和学校制度,科举考试从“四书五经”中命题,作文只能根据《四书集注》议论,形式必须用“八股文”。桑植白族第六代人中就以高中贡生4人。到了清朝,桑植于乾隆二年(1737年)开科举考试,白族子弟中试者计有文举1人,拨贡2人,恩贡3人,岁贡22人,例贡4人,廪生3人,监生51人,附学生员110人。这批知识分子,对汉族的伦理道德既是宣扬者,又是恭行维护者。其影响所及,直接促进白族共同体的心态文化。白族人民在谋生计、求发展、图富强中,他们“夜月荷锄村犬吠,晨星叱犊山沉雾,脱笠雨疏头顶发,耘苗汗滴禾根土”;他们也“春韭满园随意剪,腊醅半瓮邀人酌”,“白头人醉白头扶”;他们也总是“新穗未储终岁食,县符已索逃租户。”他们在苦乐中、斗争中,也常以道德手段调节人伦关系,从而形成了伦理化这种特殊的文化系统,对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理想人格、思维方式、社会心理、精神风貌等,起着重大的文化整合作用和陶冶作用。它增强了白族人的本根意识,协调了与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激发了白族人的自尊、自信、自强的理性。

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社会结构是文化形成的三维空间。桑植白族文化,包括心态、物态、制度、行为四个方面。它们在武陵腹地的穷乡僻陬里浸渐,在农耕自然经济下滋养,在民族、宗族双重社会结构中形成和发展。它们的长处、正面作用离不开上述三方面的背景。“宗法”伦理、家族本位,固然是其负面效应的释放。不过,我们如不驰骛于空疏泛论,科学地综观历史时代,社会上曾发生过无数沧桑巨变,不少叱咤风云的封建王朝和割据势力,都在政治局势变幻莫测中淹没沉沦,可是家族聚落这个血缘实体却安然无恙,人数越来越多,它总是尽量让历史的洪流从身边轻轻滑过,自己却风雨不动地盘踞在各个“峻岭四塞”、“岗阜周抱”的乡曲山阿。历史本身就是我们所作判断的最好实证。事实上任何一种制度存在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释放,因而也就无碍于我们在此作出家族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最有效理性的组织选择的判断。

2、文化特点

桑植白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民族主体精神的表现。它始终是维系、协调和推动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它反映着白族的整体精神面貌和根本性格。概括其特点,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整体意识

白族人民认为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有维护国、族、家整体利益的义务,整体高于个体。先国后族,先族后家,先家后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了整体利益,个人不惜牺牲以赴,个体的价值观通过整体意识实现。白族谚语这样承传:“有天才有地,有国才有家”,“志士保国,庸人护家”。《武陵谷姓白族志·先训》中载有这样两条:“国家当难为之时……,抑思晏安无事,何以见伟人之经验。……逡巡畏缩之辈,不足与人家国事”;“忠是一种精神道德,这是我们做人的一个总问题,如今是民主政体,‘忠’字的意义应该是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在近代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桑植白族人民始终紧跟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抗日战争年代,国家存亡已到最后关头,白族人民积极为国捐躯,父母送子,妻送丈夫上战场、青壮年自动请缨杀敌,谱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壮烈事迹。

二、人和精神

桑植白族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总是一本“人和”为上。它的实质,就是讲求团结一致,相容相生,共同发展。这种精神表现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方面,白族人长期在“三庸”特定地区生产生活,在相互交往的共同活动中,形成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而且形成了对内相互依存,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群体意识与人和精神,这在白族文化方面有比较充分的体现。如谷、王两姓的体现血缘秩序文化的“字辈谱”,从第十代起都是“大明兴,再加良”、“杂互联派,以为团结”。白族聚家族而居,在住房建筑上也体现一种群体建筑的风格。如“四合井”、“四重堂”、“三厢一耳”、“三厢一朝门”。还有作为象征族族姓群体和集会议事、祭祀的祠庙,以及游本主神一系列的有关民俗事象,无一不是白族群体意识与人和精神的物化标示。特别是办红白喜事时,如“一家不够”,则“十家相凑”。在男女老幼之间,总是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在群体中自觉地把自己摆在适当的位置上。任何一个白族人,只要一口“民家腔”,懂得白族的基本礼节和行为规范,不管走到哪家,都会被当作“老表”、兄弟、姊妹、好友受款待。不同地方的白族人,不管居住地相隔有多远,只要碰到一起,就立即看同“自家人”,一种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就会油然而生。

在对外方面,白族人具有朴实的民族平等观,并且非常注意在平等基础上的民族团结。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相杂居的汉、土、苗各族中的12姓“秦晋联婚”,结成儿女亲家。特别是在某时期的暴政重压下,被迫掀起反抗斗争中,更是非常注重团结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对敌,以保平安。这种全民族的精诚团结精神,这种“贵和”为人的观念,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三、“德”、“法”相应

桑植白族在长期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接受了儒家的“三纲五常”,以“仁”为核心,把“孝悌”视为为人之本的伦理道德。这种道德意识的价值取向,竟至形成一种习惯法的行为,形成白族三元教“三十六解”的教义,也可能说这种道德观,就是白族人的法制观念。“法”与“德”相应统一,“德”的规范转成“法”的功能。桑植白族以往的族规有:“禁止同姓通婚”、“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夫唱妇随和顺齐家”、“禁止嫖赌”、“禁止男娶小,女做小”、“严惩匪盗”、“杀人偿命”等等,将这些法规顺便再与“德”的标准“善”联系起来考察,上列族法的旨归,就是劝导人们与人为善的价值取向。白族人相信本主神是具有正直的品格的,他们在冥冥之中不断监视着人们的善恶,是非曲直,福善祸淫,无毫发或爽。在实施“有法”、“守法”、“执法”过程中,形成一种本民族特定的社会文化现象,即俗称“开祠堂门”。这种事象是一种执法行为。它的实际内容,即是祈祷本主神临场执行族法,处理评断族间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将法制体现族治地位和责任的秩序基础。主判者是本主神的代言者,是被公认德高望重,辈龄俱高办事公道的族长或房长。由于其伦理规范设计,在处理内部纠纷上的公平取向及其权威性,使得族内成员的日常“不宁唯是”,如婆媳勃谿、泼妇骂街、莽汉相斗、瓜李之嫌等,经常性地一“开祠堂门”,就可妥善解决。主判人往往所作努力不多,仅仅通过血缘亲情的温言暖语的规劝和调停,即可使冲突双方善罢甘休。

总之,白族的这种“开祠堂门”,是自发性、内控性的德法相应的运行和实施,并通过代代感染传承,相沿成习,没有什么外部力量的干预和敦促,也没有外在强制力的保障,主要靠相关主体对该规则的认可,

同时,也以这种法制举措,对外又以本族名义调解与杂居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保护两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犯。通常也是由族长为首的长老们专司其事,他们一般是公正和富有处理这类事件的经验,“整襟危谈,言无唯呵,到泾渭分明,则直言亭决以寝其事”。当事人无不温释怒平,快意而去。白族的这种“开祠堂门”,对内对外实行了自治和自管,相对来说,它起到减缓社会震荡的作用。它用以强制人的动作行为,也用以规范人的伦理行为。现在,有国家统一的成文法,有完善严密的执法程序和审判监督,白族的“开祠堂门”早已废止。然而重法遵法意识仍相传不衰。并认为遵法是个人存身立命的根本,并认为遵法应该成为每个正直、善良公民自我追求完美人格的目标。

四、无畏强暴

桑植白族虽然注重“人和”,但面对强暴,却不乏勇敢顽强的斗争精神。明洪武五年,慈利九溪十八峒土司反明,争城夺地。当时居住在慈利西鄙白族人的身家受到骚掠,白族人只得凭一身刚勇,随湖广行省平章杨景、江夏候周德兴,敢充前部先锋,领军进攻。后来,白族人谷永和复从征南将军邓愈、副将吴良、平散毛三十六峒,以功授驾前校尉,充京营提督。明万历九年,丈量地亩,正赋外加征墓米、安路米、神米、树米、界米。百姓疲于诛求,大多流离亡避,至有终身不敢问坟墓识田庐者。白族人谷胜贺、谷胜堂、王大纪、熊伯良等赴京陈情,终于粮赋得减率,杂征获全免。清顺治八年,茅岗土司覃胤昌、胤明、胤逵,纠合王鬼头,金有声,召集流亡杨思广、印朝信及素永、辰苗等大肆韧踞慈利十二、三、四都地,约三百余里。人民深受其害。白族人谷兴训、谷再芝、刘明时等十二人联名叩阗,至清康熙八年,始得敕钦差察办,土司覃胤昌服罪反地,三都终获宁宇。人们深感其德,于大庸附郭建生祠“三义宫”奉祀。清康熙某年,土司英蓉里舍五强行“初夜权”,白族谷、王、钟、刘、李诸姓,共商除暴行动。白族人王再都以智谋刺杀余五于游鱼泉,金藏舍把余四率舍丁前来为弟报复,王再都挺身殉难。咸丰四年,县令李朝庚无视荒年饥馑,加征田赋,民苦苛求,纷纷投诉白族秀才谷启虞。虞上书陈谏,县令不但不听,反诬其悖。官逼民反,谷启虞、向永亮、李晖、龚天秀、贺廷壁、秦仕林、王德浮等揭竿而起,聚众数万,直捣县衙,活捉县令游街:打破牢房释放无辜;大开官仓,赈济赤贫。官府派兵镇压,民军与之周旋经年,终因弹尽粮绝,谷启虞等十三人被活捉E解,于咸丰五年四月初八,就义于永顺城西校场;谷相望被逮系长沙,三年后流放川东长寿县病死。民国五年2月,白族人谷绩廷、谷青云与内弟贺龙等21人刀劈芭茅溪盐局,夺得枪支后,竖起“护国讨袁”旗帜:民国十七年(1928),贺龙领导发动“桑植起义”,红军主力全是白族人民。故今桑植革命烈士纪念塔名录中,光白族王姓有166名、钟姓有79名、谷姓有107人。至于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的白族健儿,更是不胜笔述。

五、重开拓,学先进。这表现在“三门”开放商贸,吸纳和消融汉区先进文化。

桑植白族在文化知识上,首先是接受并消融汉区的中华文化。桑植外半县的“三庸”,有开放、开明、开化的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东有官地坪,中有码合口,南有瑞塔铺。这“三门”正是文化板块的接触电。白族通习汉文,中华文化的核心是古代哲学,以小农型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儒家思想观念为指导。在集权大一统F,教育、科举、法律、土地、赋役等制度,一般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白族人当时处于土司制的封闭经济下,却不昧于向外拓展,认准方向,趁时奋起。官地坪

    瑞塔铺处酉水中段,前庸西端。这里北通龙山、来凤,东达慈利、石门、津澧,南连大庸、沅陵,是湘、鄂西有名的古道要冲和重要商品中转集散地。元、明时就兴起集市贸易,清同治年间已有坐商十家。早在咸丰时,黄大生手工制作的丝烟问世,畅销邻近各县,生意十分兴隆,因而激发人们弃农经商的多起来。市场繁荣,黄大生钱庄应运而生,零换整、整换零,集市金融也活跃起来。八大商行、十四商家大做生意,互相竞争,卖主买客,要价还价,热闹非常。津澧外商瞄准市场,也常来常往,销购两利。邻县小贩更是云集于市,垄断土纱、土白布,转销大庸、永顺、龙山。地区经济一发达,文化发展便成为重要的需求。于是肄业岳麓书院的文化人便相应多起来。有兄弟五人,三人俱武生,二人中拨贡的。桑植于乾隆二年开科举考试后,瑞塔铺方圆十里以内共有秀才、贡生百多人,仅瑞市一隅就有贡生八人、监生二人、文秀才14人、武秀才6人。儒学人文称盛,执全县牛耳。由于白族人这样重视开拓、敢学先进,因而兴教重学蔚然成风。故族群的文化素质与经济基础的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且无论古代与现代。

    总上所述,桑植白族文化,反正在心态文化和制度文化方面,与中华文化总体一致性强些。而物态文化和行为文化与中华文化总体的差异性却多些。它具有浓郁的本民族特色,如民俗习尚、宗教信仰、乐舞戏娱、通俗文艺等,根本用不着去验证它们的理性依据,却一代一代地被族群秉持着、遵循着,少有变化。不容易参与文化交流,也不容易涵摄异质文化。然而白族的总体文化,毕竟是农业文明的自然经济下的产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业文明的侵渗下,在改革开放多元文化筛洗

下,经过时间的沉淀,毫无疑义,它们的负面效应将会逐渐被淘去,而发展与工业文明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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